安立完有法後,將原來的所立法與因相,原封不動還給對方。
在安立完有法後,應該馬上透過應成論式,將一開始安立的所立法與因相還給對方。
「那個司機有法,會騙人的原因為何?」
「因為是印度人之故。」
「釋迦牟尼佛有法,理應會騙人?」
此時結合應成論式來安立所立法,會騙人就是當初的所立法。照理來說,立宗者只能回答:何以故!否則他就得承許釋迦牟尼佛會騙人。
然後再進一步安立因相:「因為是印度人之故?」印度人是當初立宗者安立的因相。透過安立一開始的所立法與因相,使立宗者陷入窘境。我們再來回顧一下整個問答的流程。
「那個司機有法,會騙人的原因為何?」
「因為是印度人之故!」
「釋迦牟尼佛有法,理應會騙人?」
「何以故?」
「因為是印度人之故!」
「……」
這就是安立完有法的兩個步驟。
補充:以下是藏語版,請自行參考。